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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高兩部”發(fā)布辦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意見

全國婦聯權益部相關負責人表示,強化對女性未成年人的保護和關心關愛

發(fā)布時間:2023-05-26 來源:中國婦女報 閱讀: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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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舉辦懲處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司法文件新聞發(fā)布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發(fā)布《關于辦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九檢察廳廳長那艷芳介紹,對性侵害案件證明標準、未成年人證言審查判斷、犯罪事實認定和情節(jié)把握、管轄爭議處理等近年來司法實踐中的疑難、爭議問題,《意見》逐一作出規(guī)定,統(tǒng)一執(zhí)法司法尺度和標準。

 《意見》第5、7、9條規(guī)定公安機關接到未成年人被性侵害的報案、控告、舉報,符合刑事立案條件的,立即立案偵查,重大、疑難、復雜案件立案審查期限原則上不超過七日。發(fā)現精神發(fā)育遲滯未成年人、幼女懷孕、產子或未成年人隱私部位遭受明顯非正常損傷等情況的,直接立案。犯罪地、犯罪嫌疑人無法確定,管轄權不明的,先立案偵查,再移送有管轄權的公安機關。

 《意見》明確未成年人言詞證據采信規(guī)則。要求著重審查未成年被害人陳述形成的時間、背景,被害人年齡、認知、記憶和表達能力,陳述的自愿性、完整性,陳述與其他證據的印證情況。強調對十四周歲以上未成年被害人真實意志的判斷,不以其明確表示反對或者同意為唯一證據,應當結合未成年被害人的年齡、身體狀況、被侵害前后表現以及雙方關系、案發(fā)環(huán)境、案發(fā)過程等綜合判斷。

  《意見》細化被害人保護救助要求,強調綜合保護、及時保護、隱私保護、風險防范、監(jiān)護保障。要求辦案人員和訴訟參與人員對未成年人身份信息嚴格保密,嚴密保護未成年人隱私和名譽。針對司法實踐中出現的艾滋病患者性侵害未成年人,使未成年人面臨患病風險的情況,規(guī)定犯罪嫌疑人到案后,辦案人員要第一時間了解其有無此類疾病,發(fā)現被害人存在感染風險的,立即采取阻斷治療等防治保護措施。

 全國婦聯權益部相關負責人在回答記者提問時介紹,保護女性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促進她們健康成長,婦聯組織義不容辭。黨的十八大以來,全國婦聯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婦女兒童和婦聯工作的重要論述精神,積極配合政府部門和司法機關,參與性侵害未成年人救助保護工作。抓事先預防,開展防性侵宣傳。抓發(fā)現報告,配合司法機關及時嚴懲性侵犯罪。抓關愛服務,協調解決受害女童的現實困難。下一步,將以此次司法解釋和意見的宣傳和貫徹落實為契機,結合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主題教育,繼續(xù)發(fā)揮婦聯組織密切聯系婦女和家庭的優(yōu)勢,強化對女性未成年人的保護和關心關愛,促進未成年人平安健康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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